12月31日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政策解读系列新闻发布会。记者在现场获悉,《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日正式施行,条例具有刚性约束,将进一步提升烟台葡萄酒产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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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作为亚洲唯一的“国际葡萄·葡萄酒城”,是享誉海内外的现代化“葡萄酒之都”。11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审查,决定批准《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日,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二十八条,主要对明确保护范围和有关概念、加大保障和促进措施、严格监督管理和执法、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和证明商标保护等四个方面做出规定。
对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进行立法,既有利于保护酿酒葡萄的种植面积和葡萄酒的品质,传承和弘扬烟台葡萄酒文化,又能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假冒制假等各类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烟台葡萄酒生产企业的权益,维护烟台葡萄酒的声誉,提高烟台葡萄酒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