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罚单,梅卡庄园(烟台)葡萄酒有限公司因产品不合格遭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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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烟市监行处字﹝2021﹞36号显示,2020年11月5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平台交办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JSP2020SP24876),报告称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28日抽检隆尧县东河万隆糖酒门市销售梅卡庄园(烟台)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级卡柏尼干红葡萄酒3年陈酿,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15037-2006《葡萄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6月9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对梅卡庄园(烟台)葡萄酒有限公司做出以下处罚:1、没收涉案产品卡柏尼干红葡萄酒3年陈酿41箱;2、没收违法所得360.00元;3、罚款4000元。
资料显示,梅卡庄园(烟台)葡萄酒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03日,注册地位于山东栖霞经济开发区C区,法定代表人为王芳。是一家集葡萄种植、葡萄酒酿造、加工、研发、设计和销售为一体的集团型专业化葡萄酒企业,产品已涵盖葡萄酒、起泡酒、冰酒等十几个系列100多个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