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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集团原董事长被取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2021-12-29 15:26:19 来源: 酒圈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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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决定取消袁仁国等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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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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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决定取消袁仁国等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茅台集团原董事长被取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图片来源于: 互联网

记者注意到,袁仁国曾任贵州茅台集团董事长,并于2009年被确定为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传承“茅台酒酿制技艺”。今年9月,袁仁国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5岁的袁仁国在贵州茅台任职数十年,曾任贵州茅台酒厂副厂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2009年,原文化部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袁仁国被列为传统技艺“茅台酒酿制技艺”传承人。

12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发布公告称,决定取消乔月亮、许冬瑾、江亮根、袁仁国、罗晓云等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记者注意到,取消依据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这意味着,上述5人均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

记者梳理官方通报获悉,2018年10月,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茅台集团公司党委原副书记、董事长袁仁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2019年5月,袁仁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9年9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袁仁国受贿一案。

2021年9月23日,贵阳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袁仁国受贿案,对袁仁国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该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18年,袁仁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得茅台酒经销权、分户经销、增加茅台酒供应量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29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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