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被同行不断指责,在终端市场被采用"下架"等方式打压对手,张裕此前对“解百纳”从未承认过要主动维权,反而指出这种"下架"方式都是因为各地职能部门的执法行为。张裕总经理首次公开发表宣布,将在全国市场范围内进行清扫市场。
“解百纳”之争在进入7月后愈演愈烈,面对国内同行频频“发难”,烟台张裕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举起反击大旗。21日,张裕公司在北京召开了规模庞大的新闻通气会,公司总经理周洪江明确称,针对众多葡萄酒生产企业违规使用商标“解百纳”,张裕将在全国范围内,依靠各地工商等部门,采取下架等手段维护张裕“解百纳”商标的合法权益,直至追究侵权企业的违法责任。 在今天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张裕总经理周洪江介绍,“解百纳”由张裕公司1931年独创,1937年注册为商标,并独家使用了60多年,为培育这一品牌,张裕公司累计投放广告2.43亿元。但上世纪末,其他国内众多企业开始使用“解百纳”。
2002年4月,张裕注册“解百纳”商标,同业大量跟进,越来越多的葡萄酒生产企业开始使用这一商标命名自己的产品。据介绍,目前市场上约有30多种“解百纳”,低端产品市场价格在10元左右。 张裕注册“解百纳”成功后,以烟台中粮、威龙公司、中粮公司和王朝公司为代表的葡萄酒同业立即提出申请,要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解百纳”商标的注册。
2008年5月26日,工商总局商评会驳回了四家公司的申请,裁定“解百纳”商标为张裕所有。 裁定结果做出后不久,四家公司又联名状告工商总局商评会。此后一份由十几家同行联合发表的声明更将张裕公司推至风口浪尖,这些公司认为,张裕坚持“解百纳”归其所有,意在垄断市场,打击同业,而这一做法,将极大伤害国内初具规模的葡萄酒生产行业。
此前在通气会上,周洪江称对于葡萄酒同行企业的反应张裕完全不能接受,张裕会对此予以反击,根据各地工商等部门实际执法需求,采取强制下架等方式维护张裕“解百纳”商标在市场上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