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以第三人身份应诉联名起诉为什么呢?很多人都喜欢喝张裕葡萄酒,因为张裕葡萄酒有非常多值得我们去了解的地方,今天小编要为大家介绍的就是张裕葡萄酒为什么以第三人的身份应诉联名起诉?
6年过去了,葡萄酒行业的“解百纳”风波却没有平息。近日,多家葡萄酒行业公司联名起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撤销“解百纳”商标属张裕集团的决定,张裕集团已同意作为第三人参与此案诉讼。 此次争端源自近日国家工商总局的一纸裁定。6月23日,张裕集团收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和《关于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争议裁定书》,对张裕集团在第33类酒(饮料)等商品上注册的“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予以维持”,即张裕集团拥有‘解百纳’商标的合法权利。上述裁定意味着持续6年的“中国葡萄酒业知识产权第一案”终于有了结果,“解百纳”商标被判归张裕。但是,对于国家工商总局的上述裁定,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烟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等表示不服。
中粮等酒业公司认为,“解百纳”是赤霞珠、蛇龙珠、品丽珠这三种葡萄的总称,按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直接表示商品主要原料的名称不能被注册为商标使用。张裕集团则认为,“解百纳”是其70年的原创品牌、几代张裕人的心血结晶。6月27日,上述企业联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撤销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争议裁定书》,依法撤销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的不当注册;同时还要求张裕集团承担此案诉讼费。
7月5日,张裕集团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通知张裕集团作为此案第三人参加诉讼,要求在接到该通知后15日内明确表明是否愿意作为第三人参加此案诉讼作出答复。日前,张裕集团已同意作为第三人参加此案诉讼。据悉,葡萄酒行业的“解百纳”产品在2007年的市场销售额达15亿元,其中张裕的销售额达11亿元。去年,张裕集团还建立了年生产能力达3万吨的“解百纳”生产中心。此外,从2002年到2007年,张裕集团对“解百纳”的专项广告费投入累计达2.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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