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1526280141

阳江某男子销售假冒长城葡萄酒,被罚款12万元

2018-05-14 14:42:21 来源:阳江新闻网
我也有文章要分享 立即发布
摘要

近日,阳江市江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被告人王某光销售假冒“长城”牌葡萄酒,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2万元。

来源

阳江新闻网
钟汉龙

投稿

我要投稿

近日,阳江市江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被告人王某光销售假冒“长城”牌葡萄酒,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2万元。

阳江某男子销售假冒长城葡萄酒,被罚款12万元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

经查,被告人王某光在阳江市江城区经营某宏百货商行(又称鸿某酒业),主要从事酒类的批发、零售等。2011年底,王某光得知山东省一生产葡萄酒的公司生产假冒的“长城”牌葡萄酒,其进货价格远远低于正宗“长城”牌葡萄酒。王某光遂以每箱(6支)约40元的价格向该公司购进假冒的“长城”牌葡萄酒,再以每箱约70元的价格在阳江地区销售。

从2012年1月至2017年1月,王某光共购进约4000箱假冒“长城”牌葡萄酒,销出了3000箱左右,销售金额约21万元。2017年1月18 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对王某光经营的商行及仓库进行检查,共扣押尚未销售的假冒“长城”牌葡萄酒1013箱及18瓶。

江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光无视国家法律,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已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免责声明】

葡萄酒网发布的信息、文章等,如发现有涉嫌侵权问题,请联系hr@putaojiu.com,我们将尽快处理。
点击快速找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