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青岛市一家名为“天目茗香”的商贸有限公司因经营无中文标识的两款葡萄酒,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当地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了没收涉案无中文标识的瓶装酒,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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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当有媒体联系天目茗香的工作人员核实此案,该工作人员却宣称:“这个事儿已经处理了,我们有中文标识,但是忘了贴了。”并且其提出,涉案的瓶装酒是他们自己喝的,并非对外销售,只是放在了销售区域。那对此是否申请行政复议等,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这个事儿已经处理好了。”该工作人员还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