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11起食品类案件,其中两起涉及到葡萄酒。
图片来源于; 葡萄酒商业观察
第一起是烟台嘉隆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葡萄酒案。
根据不合格报告显示,2020年2月,蓬莱市市场监管局对烟台嘉隆葡萄酒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烟台嘉隆葡萄酒有限公司共计生产不合格葡萄酒250瓶,涉案货值2500元。烟台嘉隆葡萄酒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蓬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烟台嘉隆葡萄酒有限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40元、罚款人民币20000元。
第二起是烟台马王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19年12月,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烟台马王葡萄酿酒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烟台马王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先后生产与注册商标“BORDEAUX”近似的西拉干红葡萄酒葡萄酒700箱,涉案货值33180元。烟台马王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烟台马王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处以没收涉案西拉干红葡萄酒4200瓶、罚款33180元。
据相关媒体6月报道,葡萄酒已经成为烟台重点整治领域。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法国波尔多葡萄酒协会建立联合打假机制,累计查获假冒葡萄酒3万余瓶,始终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