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0年 12 月 28 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出具的涉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违规担保案件的《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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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违规担保案件情况: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合同无效,但上市公司需承担保证合同无效后的民事责任,判决上市公司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 20% 的补充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 544472.2元,其中上市公司承担 108894.4元。
涉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的违规担保案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 111404 元,由上市公司全部承担。
威龙何时能够重回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