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简称《健康条例》)正式实施。

图片来源于:乐酒客
该条例规定,商家在销售酒精和碳酸饮料时需在货架或柜台上出示以下标识,包括: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提示符号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警示语
违法处罚额度和政府监督投诉电话
同时含有酒精的饮品需包含2种提示:
酒精饮料提示符号
酒精饮料提示语
并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专门为未成年人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和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禁止售卖酒精饮料;禁止使用自动售卖设备销售酒精饮料;以及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
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出售酒精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