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葡萄酒品质等级制是1999年开始在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主办的北戴河会议由郭其昌跟郭松泉说出的,之后在2000年的烟台跟2001年的合肥给予补充,2004年8月又在蓬莱会议讲出了完整的品质定位方式。

自1999年以来的五年时间里,先后经过提出、酝酿、讨论、渗透、完善,以及广泛向行业和社会征求意见,我们认为在葡萄酒行业建立并实行《中国葡萄酒质量等级制》已经成熟,办理此事已经是大势所趋、众心所向。现将近期完善的葡萄酒质量等级制的质量定位方法介绍如下。对比我们在2000年《再论葡萄酒质量等级制》里面的质量分级,表1第4项的执行法规的情况,特级酒是要执行《国际葡萄酿酒法规》的,要点是对比《中国葡萄酿酒技术规范》,《国际法规》不允许加糖。明确地说:在任何情况下,做特级酒要利用葡萄本身的糖,而不允许加糖。表1第5项增加了特级酒“干浸出物高于国家标准2g/L”和优级酒“干浸出物高于国家标准1g/L。表2是我们今年8月份在“中国蓬莱·国际葡萄酒周”的活动中公布的葡萄酒质量定位方法。
在表1的基础上,把7项内容和分列的3个等级,以分数多寡的方式进行了质量定位。这样无论是今后任何形式的管理方法、管理部门、还是企业自身,都可以方便简捷地对葡萄酒产品进行质量分类。从此解决了葡萄酒质量等级制中质量分等的定位问题。表2在分数的比例上有两点要着重说明:首先是葡萄的含糖量,我们的观点是“葡萄酒质量好坏,先天在于葡萄,后天在于工艺”。虽然代表葡萄原料的好坏有多个指标,但目前只有含糖量能够直接反映葡萄质量高低或好坏,另外还有它能够简单测定又易于识别,是葡萄酒加工企业必须知道的数据,同时也是买卖双方认可的结账依据。
根据我们的经验,葡萄采收前含糖量的高低直接牵涉到葡萄酒产品质量的优劣。这样,这个指标的分数比例较其它的多了一倍。第二点就是感官鉴定这一块:说一千道一万,作为一种饮品,葡萄酒做出来是要给消费者享用的,各项指标再好还是要被喝掉,因此感官质量显得尤其重要,它也就不能和其余项目平分秋色。这里的分数比例要比其它指标多出两倍。在使用这两个表格时,是用表1的各项指标衡量某企业或某产品,然后使用表2对衡量后的结果进行打分,得多少分确定在哪个等级,从而达到质量定位的目的。要注意这套理论和这个方法是对中国的葡萄酒产品进行分等,而不是变相的“评优”。
对于以上这方面的意义,在之前的论述里都讲述的非常清楚了,这里小编就不再一一重复了。最近几年来,我国的葡萄酒发展速度飞快,为了我国葡萄酒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必须制定相应规定、办法。